關於長野縣的住宿稅
長野縣將於民國113年6月1日起,新增住宿稅制度。
此制度旨在用於充實觀光資源及改善接待旅客的環境等,促進觀光發展所需費用。
住宿稅概要
對象為入住長野縣內日式旅館、飯店簡易宿所及民宿設施的旅客。
稅額為不含餐住宿費每人每晚6000日圓以上時,制度開始後3年間為200日圓,自民國116年起為300日圓。
有關住宿稅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長野縣官方網站。
雨飾莊將另行收取上述住宿稅,並請於現場支付。此外,有關溫泉稅部分,自本年度起,每位成人每晚需另行支付100日圓。
敬請理解與配合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