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低过敏原餐食的通知
特定原材料等28品目过敏的客人,餐饮提供方式将进行变更。
【申请方法】
低过敏餐的受理需在住宿预定日的2天前,准备好预订号码后,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申请。
●过敏政策●
【特定原材料等28品目过敏者】
・本酒店提供去除特定28品目的日西结合低过敏菜单。
・选择普通菜单时,除幼儿餐外,由于标准菜单会根据季节更换,以及采购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临时变更,因此不实施原材料标示。
・对于标准菜单的烹饪方法变更、更换其他食材等要求,为了确保客人的安全无法满足。
・如需携带食品或借用餐具,请直接联系各设施。
・自助餐部分,会标示特定原材料8品目。
【特定原材料等28品目】
虾、蟹、核桃、小麦、荞麦、鸡蛋、乳制品、花生(花生米)
杏仁、鲍鱼、鱿鱼、大马哈鱼籽酱(鲑鱼卵)、橙子、腰果、猕猴桃
牛肉、芝麻、大马哈鱼(鲑鱼)、青花鱼、大豆
鸡肉 香蕉 猪肉 夏威夷果 桃子 山药 苹果 明胶
(以下情况无法对应)
・怀孕中的客人
・因宗教信仰或素食主义等非过敏原因有饮食限制者
・对特定原材料等28品目以外物质有过敏者
・有不喜欢食材者
※注意※
・低过敏餐的受理需在住宿预订日2天前完成预订。
・上述所列的单一种类变更无法对应处理。
・无法应对交叉污染问题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