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導入廣島縣住宿稅
因應廣島縣條例施行,自2026年4月1日(週三)起之住宿將導入住宿稅,特此通知。
本稅為廣島縣所訂定之法定外目的稅,需於現場另行負擔,與住宿費分開計收。
【住宿稅內容】
・每人每晚房價6,000日圓(未稅)以上:200日圓
・每人每晚房價未滿6,000日圓(未稅):不課徵
※住宿稅之稅率係以每位旅客每晚之住宿費為計算基準。
※本處所稱「住宿費」係指不含早餐費、停車費等之純住房價。
※不論預訂時間或付款時間,自2026年4月1日起一律適用。
敬請理解與配合,謝謝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