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广岛县住宿税实施的通知
从令和8年4月1日起,广岛县将实施住宿税,用于提升地区资源魅力、完善接待环境等,以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便利性,推动观光振兴政策。
因此,入住的客人需在住宿费用之外,于办理入住时支付住宿税。
・每人每晚200日元(不含税金额为6,000日元以上时)
・无论是在线信用卡支付等任何支付方式,住宿税需另行在现场支付。
给您带来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,并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。
详情请参阅广岛县官方网站:
https://www.pref.hiroshima.lg.jp/site/zei/hiroshima-syukuhakuzei00.html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