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关于广岛县住宿税制度的实施(2026/4/1起)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岛格兰比亚酒店南门的支持与厚爱。
自2026年4月1日(星期三)起,广岛县将开始征收住宿税。
该税金适用于2026年4月1日(星期三)之后的住宿,无论预订日期为何时。
税率:住宿费每人每晚不含税金额在6,000日元以上:税额200日元
※住宿费中不包含住宿税,请在酒店支付。
※关于住宿税中的“住宿费”,不包括餐饮费用及消费税等其他费用。
※通过互联网预订时,显示的价格为未含住宿税的金额,敬请谅解。
・详情请参阅广岛县官方网站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并期待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!






















